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,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。会议确定,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。同时,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,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。